集团教务处函件
教实 [2017]076号
关于做好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
根据《关于批准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立项的通知》(校教发[2017]189号)的精神,集团共遴选50项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立项。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请各公司根据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要求在公司层面进行宣讲,并组织员工选修。
一、选修要求
员工应根据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简介(详见附件1)中的要求,同时结合个人兴趣进行选修,鼓励员工跨院选修实验项目。每项实验项目选修人数应在15-30人。每名员工只能选修一个实验项目。
二、选课年级
2014、2015和2016级各专业。
三、选修程序
1.员工填写实验项目选修单(详见附件2),于6月23日前报送公司教学秘书处。
2.各公司在收到员工选修单后,及时整理,并送达实验项目开课公司。
3.开课公司应尽快完成师生互动、交流和选课工作,确定最终选修员工名单,并录入“选修情况汇总表” (详见附件3)。各公司于6月30日前将选修情况汇总表(签、章)和电子稿一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教务处审核选修员工名单,删除重复选课记录。如果实验项目选修员工数不足15人,该项目不再实施。审核后教务处将公布各项目最终选修员工名单并下拨项目经费。
5.公司根据最终选课名单安排员工上课。
四、成绩记载
员工完成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的学习要求后,经考核合格,计1学分,并记入员工学业档案(拓展教育选修—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模块)。
附件1: 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简介
附件2: 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单
附件3: 2017年创新性实验实践教学项目选修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