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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通报》| 汪鹏教授就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中镉限量标准发表观点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7 点击次数:

我国部分地区耕地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其中镉是首要的污染物。土壤镉污染会增加农产品镉含量超过食品限量标准值的风险,危害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严重时会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粮食作物中镉限量标准,一方面,能衡量土壤镉污染的程度和风险,是土壤污染防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是粮食进入市场流通的标准,对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关于大米等粮食作物中镉限量标准值存在很大争议:我们当前的镉限量标准值是否过严或过松?能否能保护我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围绕这些争议,汪鹏教授在《科学通报》上发表了题目为“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中镉限量标准问题的若干思考”的观点论文。论文首先回顾了我国食品镉限量标准值制修订历史,从人体镉摄入的健康指导值、当前人群的暴露风险、膳食结构、经济和贸易壁垒、当前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五个方面讨论了我国现行大米镉限量标准值的合理性,阐述了通过糙米精加工的方法来降镉效果有限的原因,同时还探讨了小麦镉限量标准值的问题。

图1:我国南北人群每日主食消费量(a),膳食镉摄入量与每日主食消费量和谷物中镉含量间的关系(b)。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粮农组织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制定的健康指导值(HBGV)为成人每日摄入镉不超过50μg;欧洲食品安全委员会 EFSA制定的健康指导值为每日不超过21.6μg。

论文还对我国粮食作物中镉限量标准的制修订提出建议:(1)镉限量标准制修订需要考虑我国当前人群镉暴露风险和膳食结构。现阶段大米镉限量标准值可维持在0.2mg/kg,但不宜进一步放宽;在大米镉限量标准偏松的情况下,基于可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ALARA)的原则,小麦镉限量标准也不宜进一步放宽。(2)需要建立适合我国人群特征的人体镉摄入量的健康指导值。(3)镉高暴露风险人群是污染地区稻米自产自销的农户居民、低年龄段的婴幼儿和儿童,粮食中镉限量标准值制修订需要关注该类人群,需要实施有效的风险管控和干预。

论文链接:汪鹏, 赵方杰. 2022. 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中镉限量标准问题的若干思考, 科学通报, 67卷, 27期: 3252 – 3260. https://doi.org/10.1360/TB-202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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